首頁 挺胸的意味:利他

§行為之鑒

所謂“相由心生”,人的內涵、思想、品格,往往表現在他的言語、相貌、行為當中,而一個人的吉凶禍福、是非善惡、得失榮寵,也是由他的行為可以看得出來。借由別人或自己的行為表現,作為借鏡和警惕,時時觀照,時時反省,時時調整,以此圓滿人格、成熟自我。以下四點意見提供:

第一,吉凶禍福是因果的關係

命運不是定型,是可以改變、轉化的。命運之中的吉凶禍福有其因果關係,並非上天來懲罰我們,或賞賜我們,而是由自己的行為所決定的,所謂“種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此,自己的行為應當自己承擔。《俱舍論》有雲:“因緣合,諸法即生。”世間的一切都離不開因果法則,善惡好壞、吉凶禍福都是其來有自,如能明白因果,知道人生的究竟、本來,便能不怨天尤人,自在生活。

第二,稱譏毀譽是人為的關係

世間一切稱讚、譏諷、毀謗,都是別人加諸我們的。沒有一定的標準,都是人為的,人為就有錯失,所以對於稱譏毀譽不必太過認真。白隱禪師被人冤枉,非但不辯解,反而默默負起孩子的撫養責任,不管他人譏笑打罵侮辱;夢窗國師對於將軍惡罵鞭打不以為意,安然若素;弘一大師洗淨鉛華,不貪戀名利浮華;居裏夫人視榮譽為玩具,真所謂“於毀於譽心無增減,聞善聞惡心無分別”,在他們心中稱譏毀譽就如同一股清風,過而不滯。

第三,立身行事是自我的關係

胡適曾說:“要怎麽收獲,先那麽栽。”立身處事是自己可以決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形象,這些都是自己創造出來,沒人能替代。你講究仁義道德,你實踐慈悲喜舍,就能樹立一個好的形象;你凡事計較,你待人刻薄,便得不到別人的敬重。因此,我們要立誌做自己的主人,為生命創造一個至真至善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