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重點
1.兒童的年齡特點
教材對兒童的年齡特點作了如下定義:兒童的年齡特點是指“兒童在成長發育過程中與一定年歲相對應的相對穩定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和社會化程度的綜合表現”。“生理特征、心理特征和社會化程度”就是決定兒童年齡特點的基本因素,它們的交互作用所表現出的綜合特征就是一定年齡階段兒童的年齡特點。
2.兒童年齡階段的劃分
根據兒童的年齡特點,可以劃分為五個年齡階段:
(1)嬰兒期(1~3歲)
(2)幼兒期(3~6歲)
(3)童年期(6~12歲)
(4)少年期(12~15歲)
(5)少年後期(15~18歲)
3.兒童接受文學的特點
“兒童接受文學的特點”這一命題中內含有兩個子命題,即“文學接受的一般特點”與“兒童接受文學的特殊性”。文學接受的一般特點又是什麽呢?教材指出:“文學接受在本書具有特定的含義。所謂文學接受是指讀者注意文學作品、初步閱讀或聽講作品,以至產生興趣的過程”。因而接受不同於欣賞,接受的結果是“產生興趣”,然後才進入欣賞階段;而欣賞的結果則是對作品產生美感。那麽,文學的接受過程又是如何發生的呢?從心理學方麵來說,是先有需求,再有注意,然後才去聽講或閱讀作品。如果在這過程中,讀者發現了越來越多的自己需要的東西,他就對這部作品產生了興趣,進而從情感上接受它。從社會學方麵來說,“接受”便是作為社會成員的讀者,依照自己所習得的社會行為規範、價值觀、文化傳統的影響,來認可作品。也就是說,當作品所具有的社會性意義、社會情感和文化背景與讀者自身的社會角色相一致時,就會引起讀者的共鳴,為讀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