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兒童文學課程學習指導書

§§四、重要的名詞解釋和需補充的知識點

(一)名詞解釋

童年期兒童文學——指一切適合童年期兒童發展的文學。

幽默手法——一種使人發笑並在笑中引起聯想和推斷、領悟其中含義的藝術手段。

寫實手法——真實地去描寫作品所反映的對象。

(二)需補充的知識點

1.童年期文學是兒童文學的主體

在整個兒童文學中,童年期文學是主體,這是由童年期在人一生發展過程中的特殊意義所決定的。

首先,作為語言藝術的兒童文學,隻有在童年期才在真正意義上完全具備了文學的品質,因為這一階段的兒童才具備閱讀的能力,使兒童文學真正成為語言的藝術。

其次,童年期兒童腦的發育、語言的發展、自我意識、獨立性和道德的初步形成,使兒童開始有了自己的思想與自主能力,並運用他的思想與能力來解釋並認識周邊的世界,形成了與成人眼光迥然不同的溢滿童趣的兒童世界:稚拙無邪,純真率直;喜怒哀樂,任性而動;樂觀向上,永遠進取。這種“兒童狀態”恰恰是成人所渴望而難以企及的,因此,童年期是人生進程中最能體現兒童特征的兒童世界。而以這一時期兒童為讀者對象的文學,其兒童文學特征與成人文學的差異也最為明顯。嬰幼兒文學在其接受方式上還不是兒童自己閱讀的文學,而以閱讀為主要接受方式的少年文學,則與成人文學較為接近,所以,有人幹脆就將童年期文學稱為兒童文學,而將嬰幼兒期至少年期的整個文學稱為廣泛意義上的兒童文學。

2.童年期兒童幽默能力的發展

教材在童年期文學的常用手法中列舉了“幽默手法”,這與嬰幼兒文學常用手法相比,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新特點。因為不少人還認為幽默感是成人的事,兒童沒有理解幽默的能力,其實這是一種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