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領導力,是指領導者不憑借特權,也不憑借組織給予的權力,更不憑借外在的勢力,而能說服並指導下屬行動的能力,或者說是能夠集聚人們的能力和願望,以實現共同目標的能力。
新形勢下,我國的政治生活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們對現存的官僚主義、效率低下等弊端,深惡痛絕。那種依仗組織賦予的權力行事,搞家長製作風的領導,其市場逐漸縮小。如此形勢下,如何提高領導者的領導能力及藝術,具有重要的意義。
恩威須並施
賞善罰惡,恩威並施,是指領導者對待部屬要恩賜和懲罰兩種手段一起使用。恩威並施是一種有效的領導控製方法,是一種平衡藝術,對部屬隻施恩、不施威難免會縱容部屬,使其難以駕馭。然而隻對部屬施以高壓的**威,隻會引起其心理和行動上的對抗,難以取得有效的管理效果。
中國傳統認為好的領導者應該是恩威並濟。三國時諸葛亮七擒孟獲,韓愈所謂“威行如秋,仁行如春”,蘇東坡所謂“威與信並行,德與法相濟”,都是此意。
“恩”,就是恩德,柔順,仁慈;“威”,就是刑威,剛毅,嚴厲。在領導活動中,這兩個方麵都需要,缺一不可。假如隻有“威”而沒有“恩”,那麽部屬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就會得不到滿足,就會產生抱怨和離心離德情緒,部屬隻會表麵忠實而內裏不服,因而領導者就難以服眾,致使領導活動難於開展。假如隻有“恩”而沒有“威”,那麽部屬就會產生驕躁之氣,因而恣意妄為,不把規章製度或管理秩序放在眼裏,這樣領導者也就失掉權威,致使整個管理陷入混亂之中,則受恩者對他失卻尊敬之心,導致有令不行紊亂統製,這與無恩招怨同樣有害。
恩威並施是治政之道。古人說,恩治者衰,威治者亡,恩威並治者興。用現代術語來說,恩屬德治的範疇,而威則屬法治的範疇,兩者不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