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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戰略轉型實施

一、戰略轉型的具體動因

不難看出,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的戰略轉型,內因來自企業的運營狀況和發展追求,更主要的外因則是競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包括產業政策、行業技術或市場競爭格局等方麵。

(一)產業政策變化

對企業產業邊界(動態)選擇影響最大的,莫過於政府產業政策導向。如果說,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重在自動調整和優化資源配置;那麽,政府這隻“閑不住的手”則應當表現在產業政策引導上。

一般而言,產業政策管理的第一類是鼓勵扶持型產業,如農業、新能源、環保和文化產業等;第二類是限製發展型產業,如煙草、高汙染暨高耗能產業等。至於走私販毒等禁止經營型活動,則非產業政策管製範疇了。

值得注意的是,產業政策是動態變化的:今天屬於鼓勵支持的產業,明天可能轉換為限製發展型;反之亦然。

對企業經營來講,抓住市場機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深入解讀、正確預判產業政策的變化趨勢,對企業建立競爭優勢、確立行業地位更是至關重要。

眾所周知,國內汽車行業的產業政策管製性非常強:外資企業必須與國內現有(國有)企業合資,且不能超過兩家合資企業;民營企業進軍汽車行業受製於目錄限製,實際上就是不給發放許可證。

1997年,曾“非法”生產摩托車達10年之久的浙江吉利集團,開始大舉進軍汽車製造領域。得不到主管部門的許可,吉利就打著生產摩托車的旗號,征地850畝興建汽車工業園區;隨後在四川找到一家監獄係統的汽車製造廠,采取先合作、後買斷的辦法,用對方的許可證“曲線上市”。1998年8月,使用自主研發發動機的吉利“豪情”正式下線。

2001年12月,國家經貿委發布了《第七批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吉利集團及其主要車型名列其中,這也是國內第一家獲得轎車生產資格的民營企業。此時,已是“WTO”正式簽訂的前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