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城鄉發展一體化中的城中村治理問題研究——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為例

§三、牡丹江市城中村管理和改造的利益主體訴求調查分析

(一)各利益主體對城中村的定位和作用的認識

1.行政村負責人對城中村的看法

圖5-6顯示,關於城中村的定位和作用的認識,從村幹部的觀點來看,並非“一棒子打死”,比較全麵客觀地評價了城中村的問題和積極價值。

8.3%的觀點認為,城中村是城市之“瘤”,基礎設施和規劃管理落後,影響城市形象;7.6%的觀點認為,城中村是違章建築、社會治安、黑作坊等社會問題的高發地帶;3%的觀點認為,城中村的集體資產管理問題多,成為上訪、告狀、流血衝突等社會矛盾的多發地;14.4%的觀點認為,城中村為低收入城市人群提供了廉價住房和生存空間;8.3%的觀點認為,城中村的存在降低了城市生活成本和經營成本,留住了城市發展所需的勞動力;9.8%的觀點認為,城中村在城市中保留了特色文化;11.4%的觀點認為,城中村是農民進城的緩衝地帶,有助於化解城鄉割裂;18.9%的觀點認為,城中村為村民提供了就業、養老和其他集體福利;16.7%的觀點認為,城中村是村民的紐帶,為村民提供文化、傳統和心理支撐。從村幹部對城中村的定位和作用的認識分布來看,超過15%的村幹部對自身作用的肯定,即其對原住村民的集體福利起主導作用的及在原住居民之間相互關係的紐帶作用所做的貢獻;10%~15%是站在對城中村所在城市的積極作用上來,認為城中村降低城市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成本,現在也降低城市的運行成本。同時,作為城鄉銜接的緩衝區,避免進城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在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就業的矛盾的激化;5%~10%則認為問題和作用並舉。但就城中村產生的問題而言,總的占比達到18.9%,低於其他三個利益主體的評價,說明村幹部是城中村最大的利益受益者,也是城中村治理的利益協調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