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中村的存在對城市化的積極作用
城中村負麵效應較大,但其正麵作用更應值得引起重視。城中村降低了我國城市化、現代化的成本,起到緩衝柔和作用。為外來人口提供了居住、生存與發展功能,減弱了文化衝突的強度;解決了城市化過程中政府暫時無力解決的部分問題,使得被征用耕地的原住人口的日常生活有了保障;有效防止了城鄉再斷裂的出現。城中村具有控製營商成本、降低創新產業和人才進入門檻的功能。城中村是目前較為合適的城市低收入人口居住模式,應在城市各階層人口合理分布和長期動態的城市化框架下,研究城中村存在的合理性,尋求防治的策略,豐富城市可持續發展理論。
(二)城中村對城市低收入務工人群的積極價值
在很多發展中國家,由於存在大量在公地上搭建的貧民窟,基礎設施很差,犯罪率也往往較高,一些國家,比如拉美的墨西哥、巴西,還開始逐步通過土地賦權、政府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警察服務等多種方式,來改造貧民窟的生活條件和安全狀況。
在城中村對城市低收入務工人群的積極作用方麵,國內學者認為,城中村彌補了城市住房體係中的中低檔次住房供應不足的結構性失衡,成為城市住房供應的主力軍(張建榮,2007);滿足了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且這種居住模式是長期的,是目前較為合適的城市低收入人口居住模式(魏立華,2005;鄧春玉等,2008);說明城中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居住矛盾,穩定了住房經濟政策。同時,張京祥(2006)認為城中村的非正規就業對於解決我國巨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問題具有無可替代且難以估量的作用,政府應該充分重視其對吸納城市外來人口的“蓄水池”和“過濾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