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萍
主治暴熱、身癢,下水氣,長須發,止消渴。
一個被物質化了的社會,似乎什麽都可以量化,隻要加上“指數”,就實實在在地可以觸摸了。前兩天,兩位英國經濟學家研究的“幸福”是這麽說的:將**頻率從每月一次增加到每周一次,幸福值的遞增相當於在銀行存入5萬美元,而一個長期穩定的婚姻關係帶來的幸福感,價值每年10萬美元。
真要感謝這些研究者,這麽準確地研究出了一種感覺的物化表述,以後人們說起幸福或者文人們描繪幸福的時候都可案可據了。按照這個研究思路,或者將這個思路進一步細化,10萬美金應該是婚姻幸福的最高感覺,那麽8萬美金就是良好的幸福,5萬美金隻能是一般般的幸福,4萬美金或以下,那就是剛剛跨進幸福的底線。這雖然指的是一些發達國家,按照這個標準,還有很多人的婚姻應該是不幸福的,但貧賤夫妻菜根香,自食其力,小富即安,偏偏他們感覺很幸福;有很多的富翁大款,應該是很幸福的,但錦衣玉食已厭,別人財富比他多,他嫉妒,別人的房子比他大,他也嫉妒,別人的車子比他豪華,他更嫉妒,這樣的例子隻要你願意枚舉,身邊肯定不少。在我看來,幸福隻是一種感覺而已。可見,這個幸福的劃分依據有值得讓人斟酌的地方。
或曰:有劃分幸福的依據或者說標準有什麽不好。我說,這不是什麽好不好的問題,而是有沒有必要。想借悲觀主義哲學家叔本華的幸福論來說。他的基本認識是:人生無所謂幸福,不痛苦便是幸福。按照他的說法,痛苦是真實的、存在的,也是積極的,幸福反而是消極的,並無實體存在。那麽我們可以想像的是,沒有痛苦的時候,那種消極的感受就是幸福。因此,幸福也就是一種心理狀態,而非物質的存在。基於這種認識,人生努力的方向就應該是盡量避免痛苦,而不是追求幸福,因為壓根兒不存在幸福那玩意兒,能避免痛苦,幸福自然來了。叔本華的觀點有詭辯的成分,但也不是一點道理沒有,至少,他不讚成將幸福物化。伊壁鳩魯也這樣說:快樂就是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紛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