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最大的遺憾是沒有把英文學好。
小學六年級就有英文課,但是我除了book、pen之類少數的單詞外什麽也沒有記住。初中原來教英文的是我的一個遠房舅舅,行六,是個近視眼,人稱“楊六瞎子”,據說他的英文是很好的。但是我進初中時他已經在家享福,不教書了。後來的英文教員都不怎麽樣。初中三年級教英文的是校長耿同霖,用的課本卻是《英文三民主義》——他是國民黨黨部的什麽委員,教學的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全校學生的英文被白白地耽誤了三年。我讀的高中是江陰的南菁中學。南菁中學的數、理、化和英文的程度在江蘇省是很有名的。教我們英文的是吳錦棠先生。他是聖約翰大學畢業的,英文很好,能夠把《英漢四用辭典》背下來。吳先生原來是西裝筆挺很洋氣,很英俊的,他的夫人是個美人。夫人死後,吳先生的神經受了刺激,變得很邋遢,腦子也有點糊塗了。他上課是很有趣的。講《李白大夢》,模仿李白的老婆在李白失蹤後到處尋找李白,尖聲呼叫;講《澳洲人打袋鼠》,他會模仿袋鼠的樣子,四腳朝天躺在講桌上。高中一、二年級的英文課本是相當深的,除了蘭姆的散文,還有《為什麽經典是經典》這樣的難懂的論文,有一課是《凱撒大帝》劇本中凱撒遇刺後安東尼在他的屍體前的演講!除了課本以外,還要背揚州中學編的單頁的《英文背誦五百篇》。如果我能把這兩冊課本學好,把“五百篇”背熟,我的英文會是很不錯的。但是我沒有做到。原因是:一、我的初中英文基礎太差;二、我不用功;三、吳先生糊塗。考試時,他給上一班出的題目都忘了,給下一班出的還是那幾道題。月考、大考(學期考試)都是這樣。學生知道了,就把上一班的試題留下來,到時候總可以應付。而且吳先生心腸特好,學生的答卷即便文不對題,隻要能背下一段來,他也給分。主要還是要怪我自己,不能怪吳先生。這樣好的老師,教出了我這麽個學生!——我的同班同學有不少是英文很好的。我到現在還常懷念吳先生,並且覺得有點對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