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孔孟之道.悟領導智慧

§5.民事不可緩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孟子·滕文公上》)

譯:孟子說:“民眾生產和生活的事是不能拖延的。”

關於民眾事務的觀點,孟子有過一段精辟的論述:

民眾的根本道理是:有固定產業的人,做什麽事情都會有一個穩定的心態;沒有固定產業的人,做什麽事情心態往往不穩定。如果沒有個穩定的心態,就會任意胡為,違法亂紀。等哪一天犯了罪,然後再抓起來處罰,這樣對民眾太不重視了,也即失去了民眾。所以身居領導之位,為官之道,體恤民事,執政之要,合乎民心。

春秋時期,魯哀公執政階段,有一段時間由於王室發生內亂,加上連年天旱,收成不好,國內經濟長期不振。為了渡過危機,哀公派人去請孔子弟子中據說最有理財能力的有若來做顧問,看他有什麽好辦法沒有。

有若到來後,哀公也等不及寒暄便照直問道:“今年農業收成不好,本來就不豐裕的國家經濟更顯困窘,我請你來是想請教一種幫我解決這種困境的好辦法啊。”

有若也不客氣,略作思考便回答:“既然全國欠收,為什麽不實行十分抽一分的稅製呢?”

哀公歎道:“先生,慢不說十分抽一,我已經采用十分抽二的稅製還感到入不敷出呢,十分抽一這法子還用請你有若先生嗎?”

有若並不因哀公的不理解而退縮,而是耐心勸道:“君侯既然請我來,我就要想盡一切辦法幫您。現在我們首先應該考慮的是,任何經濟政策的製訂,都是為著國家的長治久安,作為君主,絕不能隻顧眼前,不管長遠,絕不能像小人一樣鼠目寸光。”

哀公點頭稱是,有若便接著說道:“既然今年普遍欠收,民間生活之苦便可想而知,在這樣的年份,絕不應增加人民的負擔,而隻應減少他們的負擔,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存和增加民間財力,人民便會安居樂業。如果課以重稅,則民不聊生,很容易激成民變,那樣就會適得其反了。要知道,隻有人民富足,國家才能富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