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則智亦大矣。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孟子·離婁下》)
譯:禹治理洪水,就是讓水能順勢自然地流淌。如果聰明人順勢自然地去發展,那樣聰明就會發揚光大了。天非常高,星辰非常遙遠,隻要能清楚它們的運行規律,一千年以後的冬至日,也可以坐著推算出來。”
按規律辦事似乎是天經地義,可是當局者迷,有時候看不清曆史發展的規律,比如重農抑商可以說是中國封建社會曆朝君主都遵循的治國方針。但重農抑商政策若走上極端,則是不利於社會發展的,聰明的領導者在麵對先祖一貫走“重農抑商”極端之路的曆史傳統時,應該采取一種折中策略,能以“重農而不抑商”為治國方針。這也是順應社會發展規律要求的。
秦國重農抑商是一種既定國策,早在商鞅變法之時,就將“重農抑商”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這種政策也是符合當時實際條件的,在統一天下之前,秦國需要供養龐大的軍隊,既是為統一需要,也是為防止遭受別國侵略。所以對糧食的需要比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為緊迫。秦王嬴政在當時通過各種手段鼓勵百姓進行農業生產,同時限製商業的發展。他甚至采用暴力的手段把商人的地位降到與罪犯同級,多次將有商業牽連的商人親友征發到邊疆戍邊。例如在公元前214年,嬴政就將很多從商之人遷往桂林、象郡和南海三郡謫戍。
六國統一後,已經消除了戰爭,社會出現了相對穩定的局麵,對於這種轉變,嬴政有了不同於過去的認識。
此時他主要的任務是如何鞏固個人皇位,而這需要發展經濟,用繁榮來實現穩定。這種對時局看法的改變,始皇嬴政無疑是有的。新興的帝國想要在戰爭的破壞中複蘇,除了農業的發展之外,商業也會隨著社會生產的需要而逐步發展起來。也就在這時,嬴政審時度勢地改變了“重農抑商”的政策,他開始鼓勵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這種政策的轉變完全符合社會發展規律,也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