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論語·八佾第三》)
譯:孔子說:“服事君上,處處按臣子的禮節行事,別人倒以為是諂媚。”
有一次,魏征無故受到譴責,他對唐太宗說:“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自古以來,隻有“忠臣”這個稱號,這是對臣下最高的褒稱,而“良臣”這個稱號卻很少有人提起,即使提起,也是將二者視同一體。
魏征所說的良臣,指的是既能為國家作出積極的貢獻,使自己獲得美名,又顯示了國君的英明,這種大臣,隻有在明君聖主時代才能出現。他所說的忠臣,指的是在政治黑暗時代,不顧個人的生死安危,敢於揭逆鱗,抗強暴,雖然到誅滅的大禍,卻落下了忠臣的讚譽,然而卻反襯出國君的昏暴。然而無論是忠臣與良臣,其動機隻有一個,即是為國家昌盛,為民眾富足,這也是每一個有責任心的部屬必須具備的精神追求。
董狐,春秋時晉國的史官,其時,晉國的國君晉靈公夷皋是個極其荒**的家夥。他不惜民力,大修樓台苑囿,名為桃園,極其奢靡。他和他的寵臣屠岸賈在園內高台上以彈弓向外彈人為樂;還經常縱惡犬傷人;又因廚師蒸煮熊掌未熟而將其殺死。夷皋是由晉國的貴族權臣卿大夫趙盾擁立的,見到國君如此荒**,趙盾不禁憂心忡忡,一再向靈公勸諫,靈公不隻不聽,反而派了殺手去刺殺趙盾,那個殺手半夜來到趙盾家,隻見他早已朝衣朝冠,穿戴整齊,等候上朝。見趙盾如此忠於國事,這位殺手十分感動,歎道:“殺忠臣是一死,違背君命也是一死,我寧違君命,不殺忠臣!”當場頭撞槐樹而死。晉靈公一計不成,又生一計,設宴款待趙盾,想在宴席之間,以伏兵殺害趙盾。幸而靈公的侍臣提彌明原來曾受過趙盾的大恩,十分敬愛趙盾,他知靈公的陰謀,提醒趙盾說:“君賜臣酒,三杯而罷,切莫貪杯!”趙盾明白他的心意,及早退出。其時,靈公的伏兵還未安排好,一見趙盾要走,他窮凶極惡,連忙放出惡犬追傷趙盾,提彌明截住惡犬將其殺死。趙盾對靈公說:“沒有人的支持,即使惡犬再凶猛,又有什麽用?”不過,趙盾在晉國是再也不能呆下去了,他隻好逃往他國。可在他還沒有離開國境時,他的兄弟趙穿已經在桃園將那個昏君殺死。由於晉靈公無道,他的死,民眾拍手稱快。趙穿將趙盾接了回來,依舊主持國政。這時,趙國的太史董狐便在史書上寫道:“趙盾弑其君。”並公之於朝堂。古人講究所謂“春秋筆法”,一字之中寓褒貶,“弑”字,即意味著以下殺上,是一種罪在不赦的罪行。趙盾對董狐說:“弑君的是趙穿,我無罪。”董狐說:“您是國家的執政大臣,逃亡沒有離開國境,返國又沒有懲處亂臣,你不承擔罪責又該由誰來承擔呢?”據說趙盾曾要求董狐改寫,董狐說:“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我的頭可斷,但這個記載絕不能改!”孔子對此大加讚揚,說:“董狐真是古代優秀的史官呀,他秉筆直書,不掩飾趙盾的罪過;趙盾其人也是個好人,甘受惡名。如果他當時逃出國境就好了!”另一位耿直的太史是齊太史,史佚其名。他是春秋時期齊莊公(其在位時間為公元前553到前548年)的史臣。齊莊公也是個荒唐的家夥,他居然同自己的大臣崔杼的寵妾通奸,而他的君位還是由於崔杼的擁立而得到的。崔杼自然不甘受此侮辱,於是有了殺害齊莊公的念頭。他借機稱病不上朝,齊莊公以看望崔杼為名,乘機又與其妾幽會,還高興得又唱又叫。崔杼於是緊閉大門,他早已安排好的伏兵,手持武器,將莊公團團圍困。齊莊公走投無路了,請求伏兵解圍,伏兵不答應;請求訂立個盟約,雙方互不追究,伏兵也不答應;莊公又要求讓他回到自己的祖廟去自殺,伏兵還是不答應,說:“您的大臣崔杼有病,不能親自聽取您的要求,我們隻知道捕殺**賊,別的一概不知。”齊莊公想翻牆而逃,被射中大腿,從牆上掉了下來,到底還是被殺掉了。齊國的相國晏嬰得知這個消息,說道:“國君如果是為了國家的社稷江山而死,我們做臣下的當義不容辭,隨君而死;如果他是由於滿足自己的私欲而死,除非是他所寵愛的近臣,其他人沒有必要為他殉葬!”但他還是立即趕到崔杼家,對著莊公的屍體哭泣誌哀,盡了一個做臣子應有的禮節。當時有人向崔杼建議將晏嬰殺掉,崔杼說:“他這個人在百姓中有威望,放了他能得到民心。”可齊國的太史卻沒有晏嬰這種見解,他在史書上記載道:“崔杼弑莊公。”崔杼此時手握生殺予奪的大權,當即將這個太史殺了,可太史的二弟照樣這麽寫,崔杼又將他也殺了,豈料他的三弟還是堅持這樣記載,崔杼無可奈何,隻得由他。從此,董狐、齊太史弟兄,作為不畏權勢,秉筆直書的史官形象,在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大名,被後世的史學家所推崇和效法,直到今天,還被視為中國史學家優良傳統的體現者。而他們不畏權勢,為了堅持自己的見解,甚至不惜犧牲性命,這是任何時候都難能可貴的一種職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