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提魚竿,拎著一串魚,穿過森林向家裏走去,此時天色已黑,我瞥見一隻土撥鼠從我前麵的小路上穿過,內心頓時有一種說不出的野性狂喜,恨不得將它生擒活吞;這倒並非我當時肚子餓,而是它代表了一種野性。我住在湖濱的時候,有一兩次我發現自己不知不覺地在林中來回跑動,就像一隻半饑半飽的獵狗,帶著奇怪的野性,在尋找某種我可以吞食的野味。任何野味我都可以吞食。就是再野蠻的場景,也變得莫名其妙地熟悉起來。我發現,而且至今仍然發現,自己的內心有一種本能,想過一種更高級的生活,一種所謂的精神生活,大多數人都有此感,同時我還有另一種本能,想加入到原始的行列,過一種野蠻的生活,這兩種本能我都尊重。我熱愛野蠻,不亞於熱愛善良,釣魚之中有一種野性,一種冒險精神,因而仍受我的歡迎。有時候,我喜歡過野蠻的生活,更像動物一樣消磨時日。或許正是由於我年輕時就釣魚打獵,我才跟大自然變得那麽親近。釣魚打獵將我們早早地引進自然,並將我們滯留在自然風景之中,要不然,我們不會這麽早就熟悉自然。漁夫、獵戶、樵夫,還有其他的人,生活在田野和森林之中,從某種特殊的意義上來說,他們已成為自然的一部分,他們在勞動之餘,常常懷著更加愉快的心情去觀察她,而不像哲學家和詩人,觀察自然時往往滿懷期望。大自然並不一定害怕將自己展現在他們麵前。遊客到了草原,自然就成了獵手,到了密蘇裏河和哥倫比亞河的上遊,就成了一名捕獸者,而到了聖·瑪麗瀑布,就成了一名漁夫。如果僅僅是一名遊客,那麽他學到的也隻是二手貨,一知半解,算不上什麽權威。我們最感興趣的是,科學已將人類從實踐或本能當中發現的一切公之於眾,因為這才是真正的人性或人類經驗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