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九年(1700)正月初七日,五十三歲的戶部福建清吏司主事孔尚任在北京寓所首場開演新曲《桃花扇》。正月十五元宵節,此劇又搬演至都察院左都禦使李楠府中,聘請的戲班,是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李天馥的家班“金鬥班”。之所以在李府試演新曲,是因為李家人對此劇亦有貢獻,十幾年前孔尚任協助工部侍郎孫在豐疏浚下河海口,曾在興化城南一位叫李清的前明官員的祖業“棗園”短暫居住,修改《桃花扇》一劇,這李清正是李楠的父親。當時李楠的一位族叔李沂還應邀前來觀劇並提出修改意見。此劇開演時,正好下了一場大雪,簾外白雪紅梅,場內笙簫齊鳴,一切都似乎預示著應了個好兆頭。在京師連演兩月餘,已是滿城爭說李香君,不僅獲得巨大的市場成功,而且驚動宮禁,連康熙都要內廷索觀稿本。好事頻傳,三月上旬,兼差戶部寶泉局監督的孔尚任又晉升為從五品的戶部廣東司員外郎。然而還沒等孔尚任從一連串的驚喜中緩過神來,他就被莫明其妙地罷了官,黯然出京回了曲阜老家。
有人說他是被人誣告貪財丟了官,但知情人披露,是他寫的這出《桃花扇》給惹的禍。做京官正如居危樓,從來是不敢高聲語,恐驚天上人,你仗著聖人之後、皇恩眷顧,作什麽興亡本末、亡國痛史?
孔尚任 《桃花扇》
相傳,《桃花扇》戲寫成後,尚未刊印,某日康熙宣召,孔東塘到了宮裏,正跪在門外候見,忽聞背後一陣腳步聲,抬頭一看,正是康熙。孔正要行禮,康熙說了一句,先生筆下留情些罷,撇下他顧自走了。
康熙惱得在理,這四十二出《桃花扇》傳奇,也太逼近曆史真相了,明裏說的是風月,演的是秦淮河畔一對才子佳人的悲歡離合,然究其本末,說的還是興亡事。孔尚任自己在此劇“小引”裏也說得很明白,“桃花扇一劇,皆南朝新事,父老猶有存者。場上歌舞,局外指點,知三百年之基業,隳於保人?敗於何事?消於何年?歇於何地?不獨令觀者感慨涕零,亦可懲創人心,為末世之一救矣”。這樣一本記敘一個朝代、一座城市、一條河流及浮沉其間的人物命運的傳奇,聚眾搬演,焉知不是對本朝合法性的一種質疑?文人總愛在一個朝代敗亡後做些“抒一代之興衰,千秋之感慨”的活計,可這曆來是國之正史的地盤,哪輪得著你梨園行來說三道四?康熙實在是被這部戲龐大的政治史敘事架構給嚇著了,把孔尚任斥退回家,不過是當局給他的一記警告。特意不點明緣由,已是給足你聖人之後的麵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