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衡之以利”,這是與人溝通中的最根本原則。以理服人就是擺事實,講道理,讓對方從你講的道理中領悟到其正確性,從而接受你的意見,按照你的意見行事。需要注意的是勸導說理要對準要害,出言有據,事實確鑿,對方的觀點就會不攻自破。
曉之以理,還要結合動之以情,通情才能達理。在對一個人講大道理時,教育對象並非對道理本身不接受,而是與講道理的人感情上合不來。這時講道理的人要善於聯絡感情,要注意反省自己有無令對方反感的地方,及時克服和糾正。尤其當對方抵觸反感情緒較大時,首先要以誠相待,要在理解、尊重、關心的原則基礎上,再講道理。這樣往往能以情動人,在催人淚下的同時,不露痕跡地對教育對象施加思想影響,使人不知不覺地接受其教義。這就是情感的力量。對於初次見麵的陌生人,以事比事,將心比心,運用其自身或熟人的經驗教訓,再加上感情色彩濃厚的語言,去進行繪聲繪色地訴說,易令人感到親切可信,引**感上的共鳴,從而為接受道理掃清了障礙,鋪平了道路。
很多人之所以能在各種場合中做得遊刃有餘就是因為他們能很好地運用這一點。
小風之所以能和很多的朋友相處得很好,就是因為她在與朋友見麵時總是會說對方一些別人察覺不到的亮點,朋友聽了自然心裏會舒服很多。
有一天,她去參加一位朋友的婚禮,期間她聽說,這個朋友的妻子是一個非常喜愛首飾的人,於是,當她到禮堂後,聽到所有的人都在誇讚新娘長得漂亮時,她便說:“哦,您佩戴的這個墜子,真是少見,太特別了,您真有品位。”結果她的話剛剛說出口,朋友的妻子立刻微笑著說:“謝謝,這個墜子隻有在巴黎才能買到呢,我非常喜歡它。”就這樣,兩個人彼此之間成了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