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課堂”中叔本華認為所有的行動都需要有動機做媒介。在市場營銷中的“動機”指的是購買動機,“行為”指的是購買行為,“認識”指的是消費者認識。概念提供給消費者必須要購買的理由,法則3中講過要用五感來感知,綜合來說,就是“展現出必須要購買的理由,用五感來感知”。
如“概念課堂16”中所說,人類的需求分為個人需求和社會需求(想要獲得認同的需求),這種需求在考慮產品購買時,具體分為功能性動機(解決困難)、感性動機(快樂需求)以及社會動機(同感需求)。這種購買動機並不是一個,而是很複雜的。概念會刺激到購買動機,從而提供必須要購買的理由。
圖中如房子一樣的構造是整個框架的支柱,它結合了感覺和概念的消費者認識。頂層是品牌的必要性和差異性以語言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概念部分,下層則是其具體表現,感覺部分。感覺部分如果要更仔細研究的話,可以區分出法則10和“概念課堂10”中所講過的“色、形、動、物、觸”和“聲、香、味”。像法則11和“概念課堂11”所講的那樣,品牌故事是通過想象刺激感覺,所以可以把其看作是和感覺類似的。並且在法則8中講過的產品因素細分化的PASS,即性能(Performance)、外觀(Appearance)、附屬商品(Supplement)和優化流程(Smart Process)的首字母縮寫。
購買行為分為購買階段和使用階段。在購買階段,要像法則5中提到的那樣,提高消費者的期待值。而在使用階段,產品要如產品概念承諾的那樣,帶給消費者需求上的滿足,這樣才能讓消費者產生持續購買行為。這在法則6和“概念課堂6”中提到過。概念力和產品力的乘積決定著持續的賣出。亞當·斯密將此區分為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兩個階段,他認為在這兩個階段價值認識的重點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