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一下我們講過的美寶蓮的案例。像在這個故事中登場的愛上切特的Maybel一樣,幾乎所有的女人都想要變得更美麗,從而能夠找回失去的愛。同樣,每個人都期待新任校長能夠像羅斯福抵抗大蕭條一樣幫學校渡過危機。在“講故事”的時候其實不是在打造故事,而是活用消費者已經熟知的故事,重要的是讓消費者找到與故事主人公的共鳴。
羅伯特·麥基曾說:“故事的主人公能夠引發好感,也可能並不這樣,但一定要成為感情移入的對象。”即使講故事的語言簡單,也要讓人產生“原來這個人也和我一樣啊”“那個人才是我希望成為的人”等的想法。
其實,“講故事”這個營銷方法很早就有了。凡是優秀的廣告沒有不“講故事”的。廣告越是戲劇化,其說服力越強。近年來,隨著社交媒體的高速發展,更是進入了“故事營銷的時代”,甚至還衍生了新造詞“storysumer”。
“storysumer”是故事“story”和消費者“cunsumer”的合成詞,意為“尋找故事的消費者”。意思是說能夠與處於不景氣的經濟環境和激烈競爭的不安中的消費者產生共鳴,並且通過所講述的故事,消費者期待能夠得到安慰。希望大家牢記法則11中提到過的“開發或發掘能夠引起顧客共鳴的概念”,同時要多注意哪些故事能夠引起消費者的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