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朱元璋

§空印案牽涉朝政,販私敗法殺駙馬

出於對武將軍權的忌憚,洪武年間對文職官員頗多重用,但朱元璋也從來沒有對文臣為政放過心。雖然沒有了武力的威脅,但文臣中的貪汙腐敗之事仍舊時有發生。在處置貪官汙吏時,朱元璋一直以來都奉行重用刑典的原則。他不想看到有任何貪吏威脅朱姓王朝的統治。不論涉案人員的身份如何,也不論人數的多寡,凡是有貪汙嫌疑的官員,朱元璋均命人對其徹底追查。整個洪武年間,發生的牽涉朝廷官員最多的一樁案件,便是著名的“空印案”。

所謂“空印”,便是先在一張白紙上蓋上官府的大印,然後再根據需要去書寫文件內容和銀錢數目。明朝有規定,州府縣各級布政使司衙門每年都要派遣管理錢糧的官吏前來戶部呈報本地的財政收支賬目。在這項賬目中,需要對本地錢糧、軍需等各項用度一一核算準確後,再稟報本地布政使司審批,然後再呈報戶部核查。唯有數字完全正確,戶部才會準予報銷。如果在錢糧上出現些微核對有誤的情況,呈報上來的報銷賬目就會被駁回重新填造。這本來是辦事認真負責的表現,但在人工核對賬目的過程中,總免不了會出現一些誤差,於是就會造成地方官員千裏迢迢奔波到京城卻辦不成事的結果。如果回到本地重新對賬目進行核算,來回既耽誤了時間,又增加了經濟成本。如何應對戶部官員的挑剔核查,地方官員便想出了蓋空印的對策。

在每次進京呈報賬目時,地方官員都會事先準備好一些早已經蓋好官印的空白文書。如此一來,若遇到戶部審校出現了差池,他們就可以回到住所根據具體情況重新填寫賬目。這一辦法早已經成為了諸多地方官吏之間公開的秘密,甚至還成為了戶部和地方官之間互相理解的一種常見現象。客觀上說,此舉確實免除了許多不必要的程序,卻也造成了欺上瞞下的結果。戶部官員之所以默許這樣一種違規現象存在,是因為此種方法雖然能夠解決問題,但其可行性上並不大,多數官員其實早已經對賬目進行過詳細核對,他們帶空印文書也隻不過是為了以防萬一。按照常理,既然此方法已經是戶部默認的,當不會造成太明顯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