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揮獎勵的作用,就要創造一個“先進光榮,落後可恥”的氣氛。在獲獎光榮的氣氛下獎勵,能使獲獎者產生榮譽感,更加積極進取。未獲獎者產生羨慕心理,奮起直追。而在平淡的氣氛下獎勵,降低了獎勵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很難發揮激勵作用。
管理者應當掌握哪些獎懲原則呢?
一、獎勵的原則
獎勵,是指對某種行為進行獎賞和鼓勵,促使其保持和發揚某種作用和作為。獎勵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分為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以及兩種獎勵的結合。物質獎勵滿足人們的生理需要,精神獎勵滿足人們的心理需要。為了增強獎勵的激勵作用,實行獎勵時應注意下列技巧性問題:
第一,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
進行獎勵,不能搞“金錢萬能”,也不能搞“精神萬能”,應當把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
第二,創造良好的獎勵氣氛。
要發揮獎勵的作用,就要創造一個“先進光榮,落後可恥”的氣氛。在獲獎光榮的氣氛下獎勵,能使獲獎者產生榮譽感,更加積極進取。未獲獎者產生羨慕心理,奮起直追。而在平淡的氣氛下獎勵,降低了獎勵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很難發揮激勵作用。
第三,及時予以獎勵。
這不僅能充分發揮獎勵的作用,而且能使職工增加對獎勵的重視,過期獎勵成了“馬後炮”,不僅會削弱獎勵的激勵作用,而且可能使職工對獎勵產生冷淡心理。唐代著名的政治家柳宗元認為“賞務速而後有勸”,他主張“必使為善者,不越月逾時而得其賞,則人勇而有焉”。他說的“賞務速”就是獎要及時的意思。同時,獎勵要及時兌現,取信於民。“信”是立足之本,言而無信,當獎不獎,職工就會感到受騙,從而產生反感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