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領導為了避免導致員工的不平衡心理,在獎勵的時候,就實行平均主義,獎勵人人有份。但是卻沒收到獎勵的效果,有功的人覺得自己的努力白費了,不再努力;沒功的人認為自己不幹也一樣得獎,更沒幹勁。結果,大家都賞實際上等於誰都沒賞。
獎賞作為一種激勵員工的手段,其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但是許多領導者卻不能正確使用獎賞這一手段。比如,在許多企業中,領導對員工評價過鬆,幾乎每個人都獲得過不同程度的獎賞,這使得優秀的工作人員無法脫穎而出。而過多過濫的獎賞也降低了應有的“含金量”,以致使獎賞失去了應有的意義。幾年前,王立勝創建了一家報業公司,由於經營有方,其公司的業績蒸蒸日上,他十分高興,想到這一切都離不開員工的努力,就對他們進行了獎勵。可過了一段時間,王立勝發現公司的業績反而不如以前了。他很是奇怪,經過調查,發現公司裏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編輯心懷不滿,而排版、校對等工人消極怠工。
於是,王立勝向專家谘詢,專家詢問了他加薪和表彰的情況,終於搞清了問題所在。原來,報業公司的業績上升主要是中高層管理人員和編輯努力的結果,老板表彰時卻一概加以表揚,給中高層人員加薪額與其他人員加薪額之比為4∶3。這樣一來,真正立功的人員覺得自己付出了這麽多,得到的卻和那些沒有什麽貢獻的人差不多,以前的士氣肯定要受挫。而沒立功的人則認為不用好好幹也能漲工資,幹勁自然不足了。美國心理學家亞當斯提出的公平理論,認為,一個人不僅關心自己收入的絕對值,而且關心自己收入的相對值。他要與別人進行社會性比較,也要與自己的過去進行曆史的比較。如果情況相同,得到的收入也相等,勞動者就會感到公平。如果發現條件比不上自己的人,得到的與自己的一樣,甚至超過自己,即使自己的收入絕對值很高,仍會感到不公平,感到吃虧。這就會造成不滿,阻礙積極性的發揮。這就是說,員工的滿意程度,並不取決於報酬的數量,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得到報酬的差別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