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公司中,管理者的行為是員工們的榜樣。製度作為大家共同遵守的準則,對管理者的要求遠勝普通員工。管理者隻有在製度下身體力行,以身作則,才能維護自己在員工心目中的威信,才能讓下屬自覺地遵守製度。
許多員工眼中的管理者,都具有某種他人所沒有的特質,若你不具備某種獨特的風格,就很難獲得員工的尊敬。在此特質中,最重要的即在於管理者的“自我要求”。你是否對自己的要求遠甚於對員工的要求呢?偶爾,你會站在客觀的立場,為對方設身處地地想想嗎?這種態度與涵養是身為管理者所必備的。一天到晚隻為自己打算的人,絕非優秀的管理者。
員工服從管理者的指導,其理由不外下列兩點:一是因管理者地位既高,權力又大,不服從則將遭受製裁。二是因管理者對事情的想法、看法、知識、經驗較自己更勝一籌。
這兩個條件無論缺少哪一個,下屬都將叛離而去,而其中第二點尤為重要。因此,作為一個管理者應當時刻不忘地如此反省自己:“我的各方麵能力比不比員工強?想法、看法以及做法是否比他們優秀?我應當怎樣做才能更出色?”“在要求員工做一些事情之前,我是否應先負起責任,做好領導工作呢?”“我是否太放縱自己了?要求別人做到的,我自己有沒有做到?”
優秀管理者對自己的要求遠甚於員工,常會站在客觀的立場設身處地為員工著想。一天到晚為自己打算的人,絕非一個優秀的管理者。
讓人遺憾的是,多數管理者總是忽視或沒有能力做到這個“自我要求”,發生錯誤總是喜歡歸咎於他人。一些荒謬透頂的事,他們做起來會感到特別安心。譬如一個公司必須開發新產品了,趕緊召開員工大會,一個無能的管理者常為自己大腦空空而坦然,卻在抱怨別人:“這些家夥盡是窩囊廢,竟然拿不出一個新構想!”其實,新構想不能全靠員工去構思,身為管理者應該先動動腦筋,先製定個框架,或先指明個方向,然後再要求員工全力籌劃,這樣靠著雙方的努力才能順利達成目標。如果隻是把責任全部推給員工,即使事情成功了,也會失去員工對他的信任。要知道,如果員工在心裏對一個管理者沒有什麽信任可言了,那麽就別想讓他們再很好地服從他的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