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管理者在主觀上都希望自己企業的員工團隊是由最出色的人才組成的。但實際上,一個完全由優秀的人才所組成的企業,倒不一定能夠成為一個優秀的企業。所以,在用人方麵,適時地選擇中庸之道也未嚐不可。
比如說,現在每年畢業生的就業壓力非常大,常常會出現有許多人競爭一個普通職位的現象,其中不乏高學曆、高素質的畢業生。為了成功地進入知名的大企業,很多高學曆、高素質的畢業生往往降低標準,應聘一些和自己水平很不相稱的職位。而在人才匯集的招聘現場,企業往往傾向於將優秀人才“盡入囊中”。比如說,如果一家大公司要招聘一個打字員,其職責是錄入、處理各種稿件。實際上,一位職業中專畢業的女孩完全就能勝任這份工作,而且她會非常熱愛這份工作,甚至會高興地向親戚朋友炫耀自己在一家著名的大企業工作。但如果該企業招聘一位計算機專業的畢業生來做這份工作,可能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會感到乏味無聊,失去工作的興趣,甚至還不如一個普通的中專生做得好。大多數企業願意用那些優秀的員工,這是人之常情。但一個完全由優秀人才組成的企業,未必能成為一個優秀的企業。
鬆下幸之助就主張雇用中等人才,提倡“70%的求才法”。
1910年鬆下公司創業伊始,人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擁有初小文化程度的人占大多數,高小畢業的人很少,初中、高中畢業生更是鳳毛麟角。因此,鬆下公司所能雇用的員工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但是,鬆下公司總是能夠找到合適的人才,而這些人往往不是在學校裏名列前茅的好學生。直到在1934年,鬆下才雇了兩名專科畢業生。當然,現在的鬆下,人才濟濟一堂,與當初不可同日而語。
鬆下在創業初期雇用學曆低的人才,一方麵,是當時的教育狀況使然;另一方麵,則是源自鬆下的用人理念,那就是用中等人才,用70%的人才。也就是說,對某一個職位,鬆下從不選擇任用頂尖的人才,而取中等的、可以打70分的人才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