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第二十三計“遠交近攻”曰:“形禁勢格,利從近取,害以遠隔,上火下澤。”
其大意是:受地理條件的限製,較為有利的謀略是先攻取就近的敵人,如果越過近敵去打遠離自己的敵人將是有害的。火苗往上竄,湖水往下淌,同是敵人,應采取不同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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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任何事情,都要有人幫忙;如果單打獨鬥,則難以成大局。所以對那些精明的人而言,“遠交近攻”最為上策。所謂交,即搞好關係;所謂攻,也是搞關係的一種辦法。
古人倡導的“遠交近攻”策略,的確妙用無窮,如以對方的強弱形勢而言,就是“強交弱攻”。比自己強的,跟他保持良好的關係,各個擊破那些比自己弱小的,逐漸壯大自己,培養自己的實力,擴充自己的威勢。在領導方略上,遠交近攻可以理解為攻擊和自己職位較近的對手和同僚,交好那些暫時對自己沒有威脅的人,同時還可以借他們的力量削弱對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