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中的員工各有特性,有的工作認真負責;有的善於推卸責任;有的喜歡拉幫結夥。管理者在處理衝突時不能以自己的喜好有所偏向,必須公正地對待每一位員工。否則,即使衝突緩和了一時,也會埋下隱患,甚至直接影響管理者本人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
用公正代替公平
公平是處理衝突的最佳境界。但在實際操作中,管理者很難做到公平這一點,因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公平標準,有時對很多人來說是公平的事對部分人來說卻意味著不公平。
有七個人住在一起,他們每天都要分一大桶粥。麻煩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夠的。最初,他們抓鬮決定誰來分粥,每天輪一個。結果每周下來,他們隻有一天是飽的,那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後來,他們推選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來分粥。強權就會產生腐敗,大家開始想盡辦法去討好他,賄賂他,搞得整個小團體烏煙障氣。再後來,大家決定組成三人的分粥委員會及四人的評選委員會,但他們常常互相攻擊,等粥吃到嘴裏時全是涼的。最後,有人出了個主意:大家輪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後拿最後的那一碗。為了不讓自己吃到最少的,每個人都努力將粥分得平均。最後,大家快快樂樂,和和氣氣,日子過得越來越好。還是同樣的七個人,不同的分配製度就產生不同的風氣。所以,一個單位如果有不良的工作習氣,一定是機製問題,一定是沒有做到完全公平、公正。
公正,即“公正地評價員工”。共同的價值觀是對員工做出公正評價的基礎;為每個員工提出明確的、具有挑戰性的目標和任務,是對員工績效做出公正評價的依據。
公平,即“公平地對待員工”。對每位員工的勞動給予能夠體現“內部公平和外部公平”原則的回報;為每位員工的發展提供公平的機會和條件,在真誠合作與責任承諾的基礎上展開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