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每天半小時讀懂道德經

§順其自然,活得舒坦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釋義】

人以地為法則,地以天為法則,天以道為法則,道則純任自然,以它自己的樣子為法則。

【智慧解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是老子在分析研究了宇宙各種事物的矛盾,找出了人、地、天、道之間的聯係之後,所做出的論斷。這 13個字,不僅是自然界的法則,也是對人的生命來源的解析和對人的修身養性的法則,是老子思想精華之所在。

在廣闊無垠的宇宙中,人受大地的承載之恩,所以其行為應該效法大地;大地又受天的覆蓋,因此大地應時時刻刻效法天的法則而運行;“道”又是天的歸依,所以天也是效法“道”的法則周流不息;“道”是化生天地的萬物之母,其本性是無為的,其發展變化是自然而然的,這又好像“道”是效法“自然”的行為,因此說“道法自然”。實際上“自然”是“道”的本性,“道”本來就是自然無為的。

天地萬物都是自然生成的,而自然規律更是自然產生的,所以有許多事物發展變化,不是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人要尊重自然,尊重自然規律。

老子認為,懂得人的行止,立足於自然的規律,居處於自得的環境,明白應變,屈伸自如,就可以說是道的較高境界了。

在自然狀態中,人們自由自在。人,呈現出天然本質;物,也呈現出天然本性。人,假如能常守自然本性,便能外在態度安詳,內在精神平靜,有一種天德,也就成了生命自然的寵兒。於是,人敬人愛,外物也不傷不害。我們應當明白:行事,隻能行可行之事;辯論,隻能辯可辯之理;智慧,就是在發現不可勉強進入的地方,叫人止步。

為什麽這樣說呢?因為人從天地而來,人本該秉從天地的稟性,自然而然地來到這個世界,又自然而然地長成,自然而然地求衣食,又自然而然地離開這個世界,最後回到天地的懷抱。一切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過猶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