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但是孩子們雖然有選擇的權利,可大多數父母們卻並沒有將這種權利賦予自己的孩子。父母們喜歡替孩子做主,按自己的意願規劃孩子們的人生道路。為了使孩子能成為明智的人,就必須培養他有自己的看法,而不能要他一味地服從我們的看法。“生命的價值在於選擇。”但做父母的往往忘記這一點,他們不讓孩子去做選擇,總是忍不住要替孩子選擇。因此,孩子隻能按照父母的決定去做。那麽,這些決定越正確,其窒息感就可能越強。他們感受到這一點,於是想對父母說不,但他們又一直被教育要聽話,所以連“不”也不能說了,隻好用被動的方式去叛逆。
要改善這一點,最好的方式就是“適當放手”,讓孩子自己做決定,即父母給孩子製定一個基本的底線——認真生活不做壞事,然後放手讓孩子去決定自己的人生,隻是在有必要的時候才去指導孩子。
有關研究表明,總是由父母做決定的孩子,長大後常常缺乏判斷力與選擇的能力,而且缺乏責任感,甚至不知道怎樣對自己負責。因此,建議父母給孩子自己做決定的機會,讓孩子學會怎樣做決定。
馬小俊是個乖巧的小女孩,由於父母工作忙,馬小俊便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奶奶每天接送馬小俊的時候,都會把孩子的吃穿安排好,就連喝牛奶插吸管這樣的事情,她也不讓孩子做,總是自己做。
因此,每天早晨馬小俊到幼兒園後,從不主動去玩玩具或進行戶外活動,而是四處遊**,非要等老師指定她去玩什麽,她才去;每當老師請她進行選擇的時候,她便猶豫不決,事事都要由他人做決定,自己無法做決定。
媽媽認為這樣可不行,同馬小俊的爸爸商量後,他們把馬小俊接了回來。從那天開始,父母既不幹涉馬小俊做什麽,也不催促她做什麽。當馬小俊十分想要自己脫衣服或者穿衣服時,父母就放手讓她自己去做;馬小俊洗澡的時候,父母盡量讓馬小俊有充足的時間在澡盆裏玩耍;吃飯的時候,父母讓馬小俊自己吃,而且不催促她,吃飽以後就不再讓馬小俊留在飯桌旁了等等,他們盡量把馬小俊自己的事情都交給她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