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後的談判中,情形果然好轉,進展順暢,不久,雙方就利息、期限、償還方式很快達成一致。
德麥利做夢也不會知道這一切都是胡雪岩的精心安排,把他這個所謂中國通收拾得服服帖帖。
胡雪岩為助左帥西征,先後六次向洋人借款,累計達1870萬兩。從1867年(同治六年)到1881年(光緒七年)在左宗棠西征經費報銷案中,已付出利息428.18萬兩(其中包括別的短期零星的貸款利息),而1877年(光緒三年)的借款還有3年息金要付,1879年(光緒五年)的借款還有1年息金要付,如此算來,貼賠的利息至少要占借款總數的一半。這的確是驚人的高利貸!因此,西征借款當時很受人非議,上海《申報》發表題為《貸國債說》的評論文章,指出:以海關收入為抵押,舉借這樣數額大、利息高的洋債,“此為中國古今未有之創局,然失利亦無有甚於此者。夫泰西諸國之貸債也,其息大率每年百兩之五、六兩耳,今中國乃竟倍其數而付之,且必責關票以為憑,暫解燃眉之急,頓忘剜肉之悲,重利讓之他邦,貧名播於鄰國”,簡直是“飲鴆止渴”。汪康年《莊諧選錄》也揭露:“左文襄西征時,苦軍餉無所出,乃令胡為貸於某銀行,以七厘行息。……其實此款即由銀行印刷銀票,貸諸華人,以四厘行息,三厘則銀行與胡各分其半也。”書中還講到某年外國銀行辦事人員回國,香港各界洋人為他們餞行,正坐間,忽然有一人站起來發問:“諸君今日餞某,為公事乎?為私情乎?”眾答:“自然是為公事。”那人不緊不慢地言道:“那胡雪岩為左大人經辦借款,曾告訴我四厘行息,我昨獲見其合同底稿,乃是七厘行息,卻是為何?”辦事人員都神情懊惱,啞口無語,眾人失色退席。1879年(光緒五年),正在出使歐洲英、法、俄等國的曾國藩的長子曾紀澤(1839~1890年)11月15日(十月初二日)閱讀從上海寄到駐地的《申報》和函牌牘,英國人葛德立來訪,兩人交談多時,講到胡雪岩代借洋款,洋人得利息八厘,而胡雪岩開報公項則一分五厘,曾紀澤在當日的日記中寫道:“奸商明目張膽以牟公私之利如此其厚也,壟斷而登,病民蠹國,雖籍沒其資財,而科以漢奸之罪,殆不為枉。今則聲勢日隆,方見委任。左相,大臣也,而瞻徇挾私如此,良可慨已。”這是把左宗棠和胡雪岩一塊兒責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