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胡雪岩與孫子兵法

§52 一輩子都要對自己負責

《孫子兵法》在談到虛實兵法時強調“我專為一,敵為分上”之道,在九地篇,也強調“深則專,淺則散”之道,這都是指隻有專而為一,才能集中力量左右對手,做任何事情都要求有這股“專”的精神,方可成功。胡雪岩遊刃商界,步步為營,節節上升,最終登峰造極,以“紅頂商人”名播天下,與其專心經營自己有很大的關係。

晚清時,雖然已有人發出“以商立國”、“商為四民之綱”的呐喊,然而,由於傳統的惰性作用,邁向近代化的步履還是相當沉重的,又因為幾千年來代代承襲的官本位思想已成為積澱於人們心中的價值取向,畸變成難以掙脫的怪圈。唐力行《商人與中國近世社會》舉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蘇州總商會為例,其總理、協理兩人均有中書銜,16個會董中,捐有二品職銜、候選州同銜、都事銜者各一人,試用知府、布政使司理同銜各2人,候選同知、同知銜,候選郎中、員外郎,候選縣丞、知事各3人。這說明近代商人仍競相捐納報效,想方設法與官僚沾邊,以博取榮銜、求得封典來提高自身的地位。

與胡雪岩在生意上有合作關係的南潯“四象”(大絲商資財在銀洋500萬元以上的稱“象”,100萬以上者為“牛”,10萬元以上者叫“狗”)之一的龐雲繒(1833~1889年)以兒子龐雲濟(1864~1949年)的名義,向清廷捐獻10萬兩紋銀,作為賑捐河南、直隸災害報效,經李鴻章奏請,賞龐雲濟為舉人,特賞一品封典,候補四品京堂。

在清朝,賞穿黃馬褂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清太祖努爾哈赤第二子代善的後代昭木連(1776~1829年)在所著《嘯亭雜錄》記載黃馬褂定製:“凡領侍衛內大臣,禦前大臣、侍衛,乾清門侍衛,外班侍衛,班領,護軍統領,前引十大臣,皆服黃馬褂。凡巡幸,扈從鑾以為觀瞻。其他文武諸臣或以大射中侯,或以宣勞中外,上特賜之,以示寵異雲。”可見隻有皇帝身邊的侍衛扈從和立有卓著功勳的文武大臣才有資格賞穿黃馬褂。即使是馳騁疆場大半輩子的左宗棠也是在53歲那年,即1864年(同治三年)從太平軍手中奪回浙江省城杭州之後才被賞穿黃馬褂的。況且黃馬褂一向由皇帝主動特旨賞賜的,哪有臣下指名討賞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