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不是一種本能而是人生自覺的行為。大多數人隻是為了生存或生活得更好而忙碌。但是生活得更好難道就是真正的成功嗎?當然不是這樣。成功的動機應該更偉大、更崇高,如果僅僅隻是為了一己私利就不要去奢談什麽成功。它應該是盡自己之所能去服務於眾人,服務於社會,且不求有所回報。
最重要的是你所做的不能僅對你的成功有利,你的願望不能是自私的,必須使更多的人受益。換句話說,你的想法最終是為人們服務的。如果目的隻是自私自利,整個過程就會“短路”。
一個人看起來可以一時成功,比如“某某先生靠傳銷發了財”,但通過欺詐弄來的錢往往不能長久地留在自己的手中,會長翅膀飛走。當你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去將別人手裏的錢弄到自己手中的時候,這實際上是在傷害自己,因為我們處在一種缺乏和被束縛的狀態中,這種狀態通過我們的身體、家庭生活和日常事物反映出來。
我們心裏怎麽想的,怎麽樣的感覺,我們就怎麽做。我們按自己正常的方法去做。
一個小偷靠著偷竊積攢了大量的財富,他在很多地方買了豪華住宅和別墅,他生活奢侈,一擲千金,受到很多人的羨慕,然而他每時每刻都在擔心警察來抓他,他的內心時刻處在緊張的狀態,他內在的世界已失調。他知道自己做錯了事,他犯的罪給他心理上帶來了許多的重負,使他終日不得安寧。
在精神的折磨下,最後,他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開始了一段牢獄生活。經過牢獄生活的體驗,他的心理逐漸恢複到正常狀態,出獄後,他找到了他願意幹的工作,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從此,他再也不用惶惶不可終日,那種聽到警笛聲就心驚肉跳的生活結束了。雖然他過的不再是富人的生活,但內心是安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