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嘉誠中國式管理

§舍棄一點利益,化敵為友

“做事要留有餘地,不把事情做絕。有錢大家賺,利潤大家分享,這樣才有人願意合作,假如拿10%的股份是公正的,拿11%也可以,但是如果隻拿9%的股份,就會財源滾滾來。”李嘉誠講這樣的話是很有道理的,凡事太盡,緣分勢必早盡,這也是他做生意的一個宗旨。

李嘉誠在香港業界闖出名聲之後,香港媒體常用“擎天一指”來形容在拍賣場上鬥智鬥勇的李嘉誠。其實,“擎天一指”隻是就李嘉誠強大的經濟實力而言,因為李嘉誠並不是那種橫掃千軍、力挫群雄的人物。

在香港拍賣場上,曾出現過不少一擲千金、搏盡取勝的事例,大家爭來爭去,最終都紅了眼,變成了賭氣,不惜一切代價,不把對方壓下去,誓不罷休。李嘉誠覺得無論是購買土地還是公司,不要認為非得手到擒來不可,今日不買這塊地,以後還有別的地皮可買,目的都是在於發展地產賺錢,他認為,“不可持買古董的心理”。因為土地有的是,不像古董孤品,存世隻有一件,“過了這村,就沒那店”,而賺錢的機會則隨時隨地都有,不必因此壞了交誼。

李嘉誠在拍賣場上,不僅擅長鬥智,而且極善於克製。每次參加競投,李嘉誠都會事先認真周密地研究拍賣對象的現有價值和發展價值,然後確定出一個自己的最高價。若超過這一最高價,李嘉誠就會毫不猶豫地果斷退出,絕不與人意氣相爭。

1987年11月27日,股災漸去、地產漸旺,在香港官地拍賣場上許久未曾露麵的李嘉誠,一出現在拍賣場就格外引人注目,一舉手、一投足都倍受記者矚目。當天投拍的這塊官地位於九龍灣,麵積24.3萬平方英尺,底價2億港元,每口競價500萬港元。李嘉誠一開始便與對手連叫兩口,底價連跳兩次:2億5百萬、2億1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