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必須的,但我不想讀太多的書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這年頭的書太多。讀得快,忘得更快,這樣的遊戲還有什麽意思?我調整了一下我的心態,決定回頭,再一次做學生。——我的意思是,用“做學生”的心態去麵對自己想讀的書。大概從前年開始,我每年隻讀有限的幾本書,慢慢地讀,盡我的可能把它讀透。我不想自誇,但我還是要說,在讀小說方麵,我已經是一個相當有能力的讀者了。利用《推拿》做宣傳的機會,我對記者說出了這樣的話:“一本書,四十歲之前讀和四十歲之後讀是不一樣的,它幾乎就不是同一本書”。話說到這裏也許就明白了,這幾年我一直在讀舊書,也就是文學史上所公認的那些經典。那些書我在年輕的時候讀過。一一我熱愛年輕,年輕什麽都好,隻有一件事不靠譜,那就是讀小說。
我在年輕的時候無限癡迷小說裏的一件事,那就是小說裏的愛情,主要是性。既然癡迷於愛情與性,我讀小說的時候就隻能跳著讀,我猜想我的閱讀方式和劉翔先生的奔跑動作有點類似,跑幾步就要做一次大幅度的跳躍。正如青蛙知道哪裏有蟲子——蛇知道哪裏有青蛙——獴知道哪裏有蛇——狼知道哪裏有獴一樣,年輕人知道哪裏有愛情。我們的古人說:“書中自有顏如玉”,它概括的就是年輕人的閱讀。回過頭來看,我在年輕時讀過的那些書到底能不能算作“讀過”,骨子裏是可疑的。每一部小說都是一座迷宮,迷宮裏必然有許多交叉的小徑,即使迷路,年輕人也會選擇最為**的那一條:哪裏有花蕊吐芳,哪裏有蝴蝶翻飛,年輕人就往哪裏跑,然後,自豪地告訴朋友們,——我從某某迷宮裏出來啦!
出來了麽?未必。他隻是把書扔了,他隻是不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