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麵的世界很精彩”,這是一首歌,它歌詠的是莫言的寫作。
“他(我爺爺)把早就不中用了的罪惡累累也戰功累累的勃朗寧手槍對準長方形的馬臉拋去,手槍筆直地飛到疾馳來的馬額上,發出沉悶的撞擊聲。紅馬脖子一揚,雙膝突然跪地,嘴唇先吻了一下黑土,脖子隨即一歪,腦袋平放在黑土上。騎在馬上的日本軍人猛地摜下馬,舉著馬刀的胳膊肯定是斷了。因為我父親看到他的刀掉了,他的胳膊觸地時發出一聲脆響,一根尖銳的、不整齊的骨頭從衣袖裏刺出來,那隻耷拉著的手成了一個獨立的生命無規律地**著。骨頭刺處衣袖的一瞬間沒有血,骨刺白疹疹的,散著陰森森的墳墓氣息,但很快就有一股股的豔紅的血從傷口處流出來,血流得不均勻,時粗時細,時疾時緩,基本上像一串串連續出現又連續消失的鮮豔豔的紅櫻桃。他的一條腿壓在馬肚子下,另一條腿卻跨到馬頭前,兩條腿拉成一個巨大的鈍角。父親十分驚訝,他想不到高大英武的洋馬和洋兵竟會如此不堪一擊。爺爺從高粱棵子裏哈著腰鑽出來,輕輕喚一聲:
“‘豆官。’”
這一段文字我們是如此的熟悉,它來自《紅高粱家族》的《狗道》。附帶說一句,在莫言龐大的作品係列中,我認為《狗道》是他最為傑出的作品之一。我為《狗道》沒有贏得“蘿卜”與“高粱”同等的關注而深表遺憾。莫言的天分與《狗道》結合得格外緊湊。《狗道》寫得很“渾”,不是“渾濁”的“渾”,是“渾蛋”的“渾”。用北京人不講邏輯的說法,《狗道》是“渾不吝”的,很牛。
在這段不長的文字裏大量地充斥著名詞。他——我爺爺、勃朗寧、長方形、馬臉、手槍、馬額、紅馬脖子、雙膝、嘴唇、黑土、腦袋、日本軍人、馬刀、我父親、胳膊、骨頭、衣袖、手、血、骨刺、墳墓、傷口、紅櫻桃、腿、馬肚子、馬頭、鈍角、洋馬、腰、豆官。我要說,小說美學的根基在語言,語言的根基在詞匯,詞匯的根基在名詞。隻有名詞所構成的小說才有可能成為真的小說。衡量一部小說的優劣往往有一個最為簡單的辦法,也是最為基礎的辦法,我們可以統計它的名詞量。名詞是硬通貨。沒有硬通貨而隻有觀念與情感的文字有可能是好的論述,好的詩篇,但是,不可能是好的小說。這裏的原因不複雜,小說是要建立世界的,名詞是木柴、磚頭和石頭,或者說,是鋼筋、水泥與黃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