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屆世界建築師大會在北京功德圓滿。我在電視上看到本屆大會科學委員會主席吳良鏞先生接受記者采訪,他提出了一個觀點,就是建築師實際上有三個業主,一個是有地皮使用權和出錢的業主,一個是規劃部門,一個則是廣大的民眾。因為他是臨場口頭表達,我是作為電視觀眾臨時遭逢這一表述,不及錄像,所以上麵關於他觀點的轉述隻是一個大概,恐怕未必準確。但建築師與業主的關係,早在我琢磨之中,吳先生的電視亮相,促使我進一步梳理思緒,來寫這篇文章。
我很榮幸,能以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這樣的專業出版機構,在1998年出版了我的一本建築評論和隨筆集《我眼中的建築與環境》,並能在第二十屆世界建築師大會開會前第二次印刷;尤其令我高興的是,在1999年第二期《建築師》雜誌上,發表了一篇盧樺先生的批評文章,他對拙著中的外行話直率地予以指正。如我說北京西長安街上的中國人民銀行“外表保持水泥原色”,他指出“外牆材料是石材,不是水泥。真用水泥建造,難度會更高,作為金融機構不可能有那樣的勇氣,會嫌寒磣。盡管事實全看如何設計。大概沒解決好石材是濕鋪還是幹掛的問題,致使水跡斑斑老在返潮,仿佛外牆都是水房和廁所,而不是辦公室。”他對我的“通讀長安街”基本上是逐條進行“反彈”,行文波俏,舉一反三,實在是我拋出的磚頭所殷殷期待的一塊美玉。他也偶有與我所見略同時,如對與北京飯店隔街相望的所謂“長安俱樂部”的批評,不過他用語更加尖刻:“天下比這更讓人難受的房子多得是。不過,在這樣的城市中,在這個文明古都,這樣重要的地段,又有資金保證,卻誕生這麽個玩意兒,就不由人不佩服拍板者的勇氣和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