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寫過一篇《萬般艱難集一頂》,從建築師的角度,講建築物“收頂”要達到功能、美觀、與周遭環境協調均臻完善,實在是必須殫精竭慮、反複推敲的難事。近見2003年11月13日《北京晚報》頭版頭條新聞大標題《三環內樓房將消滅“平頭”》,茲事體大,不能不密切關注,便忙讀內容:“記者昨天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北京三環路以內,奧運村周邊及重點地區周邊25條主要街道兩側的臨街多層平頂樓房全部消滅‘大平頭’,所有樓房的平麵屋頂將全部改成坡頂。根據市政府要求,2006年6月底前這一改造工程將全部完工……‘平改坡’還應當遵照本市舊城建築總體規劃的要求,即建築單位在對舊城內具有坡形屋頂的建築或平麵屋頂進行‘平改坡’改造時,屋頂色彩應該采用傳統的青灰色調,禁止使用顏色絢麗的琉璃瓦屋頂。”這次,對“頂”的設計成為了政府職能部門的一道命令。從記者報道中,我們讀到一連串“全部消滅”“應該采用”“禁止使用”的“一刀切”用語,一座偌大京都三環內街邊的建築景觀,似乎將一概無“平”皆“坡”矣!
這條消息,記者沒有把北京國土房管局推行“平改坡”的目的報道出來。似乎“平劣坡優”已成為毋庸探討的“常識性前提”。依我想來,有關部門之所以推行“平改坡”,大概主要是因為北京舊城建築,絕大多數都是坡頂,這裏所說的坡頂當然指的是中國古典式坡頂,即硬山、歇山、廡殿、卷棚、攢尖等形式的坡頂,而非比如說荷蘭阿姆斯特丹運河邊那些樓房的坡頂。北京舊城高突的建築,如鍾鼓樓、紫禁城、壇廟等,幾乎都是坡頂,構成了非常富有特色的天際輪廓線,尊重這些傳統坡頂,在維護舊城麵貌時考慮到如何維係一種坡頂輪廓的總體風格,應該說是一種嚴肅的思路。但問題是,北京城三環以內的樓房,近三十年來已經躥起了不少完全擺脫了民族傳統形式的,按西方現代派風格設計建造起來的,這裏麵包括若幹已經成為北京地標的建築,比如東三環內的國際貿易中心,它的兩座咖啡色的寫字樓,以及半弧形的同樣色彩的中國大飯店,在關於北京的電視報導中,常以它們的“倩影”來喻示古都與國際接軌的新顏銳氣,這組建築就全是平頂的。上引報道用了個《三環內樓房將消滅“平頭”》的大標題,籠而統之,乍看真以為把國貿建築群這樣的樓房也都包括在內了,仔細看內文,才發現並不是指所有的平頂樓房,而專門指向了“多層平頂樓房”。求教於一位建築界人士,蒙他告知我國20世紀80年代有關部門曾下文對樓房概念加以厘定,大體而言,二至三層算低層,四至六層算多層,七至十層算小高層,十層以上則算高層。可見報導的標題為了“醒目”,嚇人一跳,其實可以先鬆一口氣,不必為北京所有的平頂樓房一律地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