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四年,最快樂的時光是大學二年級時瘋狂的“戲劇熱”。
起初是為了應付全校組織的各係文藝會演。中文係曆來有所謂“才子係”之稱,搞這類活動自然要突出中文係特點,要搞得非凡和別致。那時我是係裏的文藝委員,檢閱全係的陣容,竟沒有一個拿得出去的聲樂、器樂、舞蹈、曲藝之類節目。急中生智,就到各班征集話劇劇本,心想劇作家總該出在本係,別的係再不會有寫劇本的天才吧?
經過反複商量和討論,最後選定了兩個劇本,一個是我們班李春寫的獨幕喜劇,再一個是新聞班某同學的三幕正劇(該正劇後來被我們演成了鬧劇,這是導演和演員的罪過)。兩個劇的名字分別叫什麽,可惜我實在記不起來了。
李春的獨幕劇,人物有四個:獨裁蠻橫的父親,老實無用的母親,唯唯諾諾的女兒,即將上門求婚的毛腳女婿。內容是諷刺當時社會上不正之風的。其中的父親、母親、女兒,由我們班的同學扮演,可見我們班曾是個極活躍、極有藝術氣氛的班級。那位毛腳女婿實在找不到合適的人選,試了幾個人都不行,正急得團團轉時,七六級文學專業的一位同學、當時的校文化部長小夏自告奮勇充當此角色。試了幾句台詞,眾人皆大喜,以為再勝任不過。後來該劇在校內一炮打響,觀者甚眾,劇場內笑聲不斷,效果極好。小夏的毛腳女婿演得尤其出色,那副傻裏傻氣、戰戰兢兢的受氣包模樣,真能叫大家笑痛肚皮。
另外的那個多幕劇,現在想起來該叫做驚險或偵探劇才合適。記得大致是說一個類似女特務的人裝扮成某大幹部的女兒潛入漁村,試圖從海上出逃,終被識破抓獲。我在劇中扮演了那個女特務的角色。扮演公安警察的是新聞班班長,高大魁梧。用來演戲的小禮堂舞台卻又格外小巧。劇中的情節規定我要一槍將他打傷在地。每每他巨大的身軀頹然倒臥在舞台上時,就像台上突然冒出一條山脊,橫七豎八把別人弄得無處下腳。有一回演到這裏時我忽然生出惡作劇的念頭,從他倒臥的軀體上跳過去時,趁勢在他腿上狠狠踢了一腳。他躺著,眼睜睜望著我的頑皮笑容,奈何不得。後來大幕落了以後他跳起來奔到後台找我,威脅說下次也在舞台上讓我吃個苦頭。我提心吊膽了好幾天,他終於沒有動手。記得他是個比我大好幾歲的有兄長風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