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次跟女兒說起我們小時候沒有電視可看,女兒驚得瞪大眼睛:“這怎麽可能?不看電視還能幹什麽呢?”她一個人悶悶地考慮了好久,問我:“那麽有沒有錄像和影碟呢?”我回答她,電視都沒有,怎麽可能有錄像和影碟?她又問:“音響呢?”我說音響也沒有,隻有微波爐大小的收音機,能買得起的人家也很少,並且隻播樣板戲。她馬上追問什麽是“樣板戲”?我無話可答,因為解釋這個名詞實在太過複雜。僅僅隻相隔二三十年,我和女兒之間無法溝通的東西已經太多。
我婆婆的狀況卻是另一回事。最早她使用的是一台十二英寸黑白電視機,後來我淘汰了一台十四英寸彩電,她揀去用了。再後來我淘汰了二十英寸的“菲利浦”,她又是如獲至寶。幾年之後放這台彩電的櫃子無緣無故斷了一條腿,動靜很大地撲倒在地,彩電跟著摔了個大跟頭,雖然圖像還能出來,畢竟外殼摔裂了好大一塊,看著就很別扭。我自作主張地掏四千多元錢買了一台二十五英寸彩電,換下了那台“老弱病殘”。兩年之後同樣的彩電降價到兩千元錢左右,婆婆就替我的錢心疼,責怪我不該著急買,等上兩年多好!老年人的價值觀真叫人啼笑皆非。
幾年之前有個朋友跟我說,她每天隻要人在家裏,電視是肯定要開著的,看不看另說,圖的是家裏有份熱熱鬧鬧的響動。必須承認我沒有這份灑脫。“看電視”當然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內容,我對這部分生活的態度卻比較拘謹,隻要我開了電視,人必定是規規矩矩守在電視機前,如果離開了去幹別的事,哪怕二三十分鍾,我一定會把電視機關掉。讓某種東西在身邊白白地消耗著,感覺上是一種浪費,有那麽點“暴殄天物”的意思。這可能緣於我對電視的態度太過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