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B級人做A級事這是開發人才的一種成功做法。意思是讓低職者高就,目的是壓擔子促成長。我們的傳統做法是量才使用、人事相宜,什麽等級的人就安排什麽等級的事。讓B級人做A級事這種做法既不同於人才高消費,又有別於人才超負荷,比較科學,恰到好處,既使員工感到有輕微的壓力,但又不至於感到壓力過大,工作職位稍有挑戰性,有助於激勵員工奮發進取。人才成長是有規律的,人的才能增長是有周期性的,通常一個人在一個崗位上工作的時間以3~4年為宜。前3年是優點相加,後3年就是缺點相加。因此,經曆也是一種財富,與其給庸才不如給人才。適時地調整那些優秀人才的崗位和職位,對於他們不斷提高、繼續成長大有益處,這是造就複合型人才的有效方法之一。
1.評選優秀的比例必須達到70%以上
長期以來,許多團隊在總結評獎的時候,優秀的比例一般都在30%以內。這種做法似乎成了社會的慣例,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就在這樣一種社會背景之下,我們發現確有少數單位反其道而行之,他們每年年終被評為優秀的人數始終保持在70%以上。經過深入了解後發現,他們的立論依據是:應當以多數人的行為為正常行為,把70%以上的員工都評為優秀,有利於激勵多數鞭策少數。
2.員工想幹什麽就讓他們幹什麽
有人說,這還了得,員工想幹什麽就幹什麽,那還不亂了套,如果他們都想當經理,哪有那麽多位置呢?這裏說的完全不是這個意思。眾所周知,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就業要求是幹一行愛一行,其實未必愛,不愛也無奈。如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擇業應當是愛一行幹一行。人才資源開發就是要營造一種寬鬆的社會環境,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力去滿足員工的興趣、愛好和誌向,喜歡幹什麽就讓他們幹什麽,想幹多久就讓他們幹多久,自主擇業、心情舒暢,才能各展其長,充分釋放自身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