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建設是一項繁雜的係統工程,在進行社區建設時要進行合理的規劃。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聯合國積極倡導社區發展運動,旨在“通過人民自己的努力與政府當局合作,以改善社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環境,把社區納入國家生活中,從而對推動國家進步做出貢獻”。我國社區建設規劃工作開展的較晚。在原有計劃經濟體製下,社區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受到忽視,20世紀80年代,為順應行政體製改革的趨勢,在民政部組織下,開展了全國性的社區建設運動,但缺乏規劃界的介入,尚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社區規劃。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公民社會”、“和諧社會”等理念的提出,民生問題和社區民主自治得到高度關注,與之緊密相關的真正意義上的社區建設規劃才開始逐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