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時期農村社區建設與管理

§第一節 農村社區生態環境的定義

一、生態環境

環境指的是在一定空間關係中,從物質上、精神文化上或製度上影響人們,並構成其存在條件的物質實體和各類現存的外在因素,它是由兩種形態共同構成的,即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人類和其他生物一樣,離不開他們所必需的環境因素。同時,人類和其他生物的活動也會影響他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人類的生存依賴自然環境,人類的活動又影響自然環境,二者共同組成一個相互依存、相互影響、密不可分的統一整體,這就是生態係統。

二、農村社區生態環境

農村社區環境是社區成員在一定地域內所麵對和感受的一切客觀事物的綜合。農村社區環境一般可以分為物質環境和社會人文環境兩大類。物質環境又可分為地理條件和資源條件兩大方麵。其中,地理位置、地貌、水文、氣候、動植物等地理條件和土地、水及礦產等資源條件,對社區的地域構成、區位結構、自然景觀、經濟結構、生活方式以及社區的形成、分布和發展均有直接的巨大影響。社會人文環境包括社會秩序、文化風尚、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文化環境、衛生環境、治安環境等方麵。社會人文環境是人類在社會活動和曆史變遷中創造和開發出來的特種環境。隨著社會進化、文明發展和文化積澱,人類逐漸將聚居環境和社會環境打上人類文明的印痕和人類文化的鮮明烙印。社會人文環境中的教育、科技、經濟、政治、文化、曆史、民族、宗教等條件,對社區的穩定和持續發展,產生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在高科技突飛猛進的知識經濟時代,社會人文環境對社區的影響力、作用力正在日益顯示出來。介於自然環境和社會人文環境之間,還有一種人工環境,它是人類在生產和生活活動中,通過人力作用能動地改變自然環境的產物,如建築物、水電煤氣、通訊設施、道路橋梁等。人工造成的地貌環境一經形成以後,便與自然地貌一起組合到自然環境的係統中;人工造成的建築物和城市公共設施等,反映並記載著人類聚居方式的變遷,以曆史文化或藝術形態融合於社會人文環境的係統中。我們這裏談的社區環境主要是指農村社區的物質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