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村級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以及上級黨組織和本村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需由社區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事情,由社區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3.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社區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和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4.搞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負責村組幹部、財務人員及村級經濟組織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6.搞好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