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能力均衡:在獲得知識的能力方麵得到均衡發展。
學習能力通常包括注意力、記憶力、觀察力、想象力、思維力。學習能力的基礎能力是知覺,包括聽知覺、視知覺。尤其在小學階段,知覺對學習能力的作用是決定性的,任何一個方麵失衡,在課堂上學到的知識就很有限。而所謂思維力,也是在知覺能力基礎上得到發展的。
與學習能力均衡相對應的,是學習能力失衡。學習能力失衡在國外稱為學習障礙,指某一方麵有比較嚴重的缺陷,如注意力不集中、出現障礙、粗心、記憶力弱、邏輯推理困難、寫作困難、語言表達困難、閱讀困難、多動等。通俗地說,是指孩子的智力發展很正常,隻是因為心理機能水平沒能達到同齡人應有水平,從而出現聽、說、讀、寫、運算以及更高層次思維上的困難,不僅影響作業效率、正確率,而且影響自信心和情感發展。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等單位組織的社會調查顯示,我國小學生中學習能力發展失衡的比例為15.6%,其中8.75%問題比較嚴重。這一比例和國外的研究數據差不多,表明這一問題在全球具有普遍性。依此推算,我國14歲以下的青少年中,學習能力失衡的總人數超過60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