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會計簡史

§晉商的人力資源會計

人力資源會計是美國20世紀60年代最早提出的。可是殊不知,早在四五百年前的山西晉商中就已經普遍實行“人力資源核算”了。

明清時期,晉商在全國最活躍的10大商幫中處於領先地位,稱雄中國商界500多年,會計上也有許多創新。大名鼎鼎的龍門賬就是與晉商往來頻繁的太原人傅山參考當時的官廳會計和四柱清冊設計出來的。

晉商堪稱是中國股份製企業的鼻祖,其“人身股”製度則是人力資源會計的鼻祖。出現這一幕的前提是,明清時期這些商號最早都是自己投資、自己經營的,然而當資本積累到一定程度、經營達到一定規模時,創始人就沒有精力也沒有能力繼續經營下去了,這時候便會采取委托代理的形式聘請職業經理人,出讓資本經營權,從而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從明代中期開始,晉商就實行這一製度了,一直到民國,曆時四五百年。其基本內涵是:企業從業務骨幹一直到大掌櫃(總經理),都可以頂1股到1厘甚至零點幾厘的企業股份。當時的行情是,1股資本股一般為1萬兩白銀,具體頂多少,會在年終由大掌櫃提出,然後經全體股東根據該員工的任職期限、能力、貢獻大小而定,稱之為“身股”或“頂生意”;每人頂股數量“上有封頂、下不保底”,封頂數為大掌櫃的“身股”1股,其他員工則要低於該數。

年終結算時,人身股與資本股享有同等權利,一起參與利潤分配。每股人身股究竟能換成多少股資本股,會在章程中約定。例如,曆經230多年的晉商“大盛魁”,員工最多時超過7000人,該商號就規定每三年為一個“大賬期”(會計年度),進行一次決算分紅,同時調整身股原數。分紅時,按公積金增長規模作為主要考核標準,生意最好時1股可分到1萬兩白銀。人身股和資本股實行同股同權,包括已經去世的員工的家屬依然是可以享受分紅的。所以發展到後期,人身股的總數會超過資本股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