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會計簡史

§折舊率與成本核算

折舊的概念是15世紀末才出現的。伴隨著歐洲大航海時期海上貿易的發達,這時候的複式記賬已趨於完備,簿記概念也在向會計概念轉化,而“折舊”則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會計概念。

為什麽會這麽說呢?這是因為,在此之前耐用的長期資產很少,即使有,商人們在會計核算時通常也會選擇在報廢時一次性衝銷、在還沒報廢或售出時作存貨處理,從而在經過年終盤點後,根據市場價值調整業主權益。可是,隨著工業革命的開展,生產經營中用到的、耐用的長期資產越來越多,已經嚴重影響到這種業績的真實評估了。這時候,人們越來越意識到需要通過折舊這樣一種方式來分攤成本和費用、均衡資本和收益。

為了區分這種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同時,也是為了進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恰當配比;再加上,當時的企業經營規模越來越大、經營要求越來越高、投資者和經營者已經日益分離,所有這些都從客觀上要求對外披露收益表了,於是折舊概念應運而生。

與此同時,工業革命和重工業的發展,也使得在企業規模增大的同時製造費用激增,於是,產品成本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尤其是製造程序與費用的歸集、分配越來越複雜,這樣,就勢必要求以存貨計價為突破口,形成以曆史成本為基礎的“成本會計”核算法。

有意思的是,17世紀荷蘭之所以會成為航海和貿易強國,就與成本核算有關。當時,他們每次航海時間平均長達30個月,為此專門雇傭窮人做船夫,吃得少,幹活多,這樣船上的儲備糧就帶得少,運載貨物更多。

嚴格地說,原始的成本會計起源於英國匯集生產成本的一種製度,主要是用來計算和確定產品的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時間是1880年至1920年。在這期間,英國在工業企業中已經采用定單成本計算、分步成本計算法了,後來這一方法傳往美國及其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