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的中央政府機構設置為“五省六部製”。五省分別是指尚書省(負責執行)、門下省(負責審議)、內史省(負責決策)、秘書省和內侍省。其中,前麵三個省權力最大,三省共同執政就相當於秦漢時期宰相的權力了,以至於後麵兩個省並不被人放在眼裏,有時幹脆簡稱為“三省六部”。在這其中,會計、出納設在“度支部”,這樣就在中央政府機構中有了固定的一席之地;並且,內部分工也趨於細致、內部牽製關係進一步加強。
為什麽隋代會有如此成就呢?那是因為隋文帝統一中國後,吸取了魏晉南北朝以來幾百年戰亂的教訓,下決心要強化中央集權;而要強化中央集權,就必須在財計組織方麵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
例如,北周的六官製度設有“六官府”,分別是“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和“冬官”,其中天官、地官就都和會計有關。
天官府中有“大塚宰卿”1人,“小塚宰卿”2人,權力大小隨皇帝高興而定。下麵則至少有三大機構與會計有關:一是“司會大夫”,相當於現在的辦公廳主任(當天官府總管其他五府時,職位相當於小塚宰卿;而當天官府與其他五府並列時,就隻管天官府的會計簿書);二是“太府大夫”,專門負責財政收支;三是“計部大夫”,專門製定財政計劃。
地官府中有“大司徒卿”1人,“小司徒上大夫”2人,負責土地、戶籍、賦役等事務。下麵則至少有五大機構與會計有關:一是“民部大夫”,總管戶籍人口;二是“載師大夫”,專門負責均田賦役、移民、賑濟等;三是“司倉大夫”,專門管理糧倉;四是“司門大夫”,專門管理都城門禁和出入稅務;五是“司農上士”,負責發布三農、九穀、稼穡等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