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會計是隨著民間經濟發展產生並發展壯大的。
在中國,民間會計大致上經曆了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進入封建社會後,一些私人田莊和中小商人一邊從事生產經營,一邊處理會計事項,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他們既是老板也是夥計還兼“財務主管”;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組織來說,為了對投資各方公正起見,則會由大家推舉某人兼賬。
第二個階段是,隨著封建經濟的繁榮,尤其是到了唐代之後,已經出現了舊式金融鼻祖“櫃房”和典當業鼻祖“質庫”,會計核算複雜性提高了,所以開始出現了專職會計。到宋代時,這種狀態已經很普遍了,所以通常稱會計人員為“主管”、所記賬簿為“簿記”。
第三個階段是,經濟事項和經濟環節日趨複雜化,客觀上要求會計、出納和保管既有明確分工又能集中在一起辦公,所以“賬房”出現了。從時間上看,處在封建社會末期向資本主義過渡時期,也就是手工業作坊向工場手工業、販運性商業向經營性商業轉變時期。這種賬房具有以下三大特征:一是實行賬房主管責任製,會計和出納工作上既分工又協調;二是以會計為責任中心;三是通過一定的內部製度確定組織關係和各崗位責任。
元代的民間會計已經出現了二級核算組織形式:第一級主要是進行匯總性質的核算,由“門館先生”(或稱“管賬先生”)負責;第二級主要是分店進行的核算,一般是兼職會計。第二級向第一級報賬,第一級進行匯總、考核及檢查。這就是賬房形式的萌芽。
到了明代時,私家賬房形式已基本確立。如明代萬曆年間,江蘇省蘇州閶門外的“孫春陽南貨鋪”共有“六房一櫃”,分別是南北貨房、海貨房、醃臘貨房、醬貨房、蜜餞房和蠟燭房,那“一櫃”就是會計、出納的賬房,負責全店的銀錢收支。全店實行三級核算,賬房係統一清二楚:第一級是“總管”,相當於今天的財務總監;第二級是“櫃”(即“賬房”),相當於今天的財務科;第三級是“六房”,每個“房”中全都設有負責收發貨物的保管一職,以及處理賬目的兼職會計,每天一小結,全年一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