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會計實務的規矩,書麵語叫“會計原則”,也稱“會計準則”,具體是指確認和計量會計事項所應當依據的概念和規則。要知道,在今天這些“規矩”確立之前的幾千年中,會計一直是一種經驗性學問。說穿了就是,它並沒有一套有效的辦法用來檢驗會計核算行為孰優孰劣,這是導致1929年世界上第一次爆發大規模經濟危機的直接原因之一。
在中國,早在西周就實行了“量入為出”的財政原則,為此,製定了“九賦”“九貢”“九式”收支製度。《禮記·王製》中記載,“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製國用,量入以為出……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非其國也。”當時的做法是,每年要將收成的1/4用於儲備,如果沒有9年的連續儲備(通俗地說就是,即即遇到大災荒也能夠吃2年)就認為是儲備不足,如果沒有3年的連續儲備那就不像一個國家了。而所謂九賦,是指9種經常性收入,這是政府征收財貨的主要依據,不符合這些收入項目的便不能征收,相當於今天的財政預算收入;所謂九貢,是指9種非經常性收入,主要是向各邦國收取貢品,相當於今天的財政預算外收入;所謂九式,是指與九賦相對應的9種經常性支出,相當於今天的財政預算支出。
到了漢代,進一步強化了中央集權統治,並且繼續實行國家財政和皇室財政分立製度,統一規範收支項目,從而使得賦稅征收和會計項目相一致。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統一了會計科目。這樣做的結果是,通過“上計律”實現了會計工作的法製化。
與中國秦代和西漢時期差不多同一時期,即公元前332年古埃及被古希臘征服、隸屬於古希臘帝國,直到公元前30年成為古羅馬帝國的一部分時,古羅馬人已經在會計中實行年度預算製度了,目的是要使得費用支出能夠框定在預計收入的範圍之內,並以此量入為出。隻不過,無論是古希臘帝國還是直到639年前的古羅馬帝國時期,古埃及均出現了一些質量較高的會計實務,隻是這兩大帝國隻是將會計作為獲取更多稅收來源的工具,所以並沒有舍得將這些高質量的會計方法傳給古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