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會計簡史

§東印度公司的股份製

股份製企業組織形式最早是從東印度公司開始的。

而說到東印度公司,有必要先多說幾句,因為許多讀者實在搞不清究竟是誰跟誰的東印度公司。實際上,世界近代史上設立東印度公司的有好幾個國家,它們集中在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從時間先後看,分別有葡萄牙、英國、荷蘭、丹麥、法國、瑞典等,在東半球的印度、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成立過東印度公司。

之所以會大家都起這個名字,與1492年哥倫布航行到達今天的西印度群島誤把它當作印度有關。而當後來發現錯了時,便隻好把真正的印度包括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國家稱作“東印度”了(哥倫布本人打死都不承認當初的錯);相對地,把美洲加勒比海島嶼稱之為“西印度”。

在這些公司中,最有名的是英國、法國、荷蘭的東印度公司。這三個國家都是當時東半球最主要的殖民國家,成立東印度公司正是它們對外爭奪市場和領土的表現。由於英國後來打敗了荷蘭、法國,所以英國東印度公司存在的時間最長,也最有名;荷蘭東印度公司次之。

值得一提的是,荷蘭東印度公司之所以會輸給英國東印度公司,就與會計有關。確切一點地說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出現是印度尼西亞等國家近代會計發展的起點。160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亞群島最早建立總會計室和貿易站後,那裏才開始采用近代會計技術,並在1642年由荷蘭籍總督在印度尼西亞發布關於現金收入與應收款項管理的製度。但荷蘭東印度公司會計實務的目的,主要在於加強對生產過程的控製,所以當時的會計技術發展十分緩慢,一般不對外提供財務信息,編製一張資產負債表往往需要長達三四年,這就直接導致該公司在18世紀晚期的經營陷入困境,因為這樣的效率完全無法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展開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