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校本身並沒有錯。優質教育從來就是一種稀缺資源,有條件讓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是所有家長的共同心願。可是,如果不顧實際情況,以為把孩子送進一所好學校就萬事大吉了,這就大錯特錯了。
【案例】
2005年7月10日早上,銀川市13歲的小學生秀秀(化名),本來要去學校參加小學畢業典禮、領成績報告單的。可是她並沒有去,而是在自家客廳的沙發旁喝劇毒農藥自殺了。身旁留下這樣一份100多字的遺書:
“媽媽、爸爸:對不起!我沒有辦法,我隻能這樣做,我不是一個好學生,我是一個差學生。您和爸爸那麽辛苦,我讓您每天都生氣,我死了您就和爸爸把店賣了,每天都在家休息吧。您養了我13年,花了好多好多的錢!我死了可以幫您們節約10萬元(上初中的擇校費)。對不起,我要陪爺爺去啦。媽媽、爸爸、哥哥、姐姐(秀秀的嫂子),對不起!我辜負了你們的心了!我是個差生!”
據老師反映,秀秀在校學習成績雖然一般,可是性格開朗、很懂禮貌,心理很健康。每次放學都會晚一些走,幫老師收拾教材、擦黑板、擺桌椅等,是學校優秀少先隊員。
畢業考試前,她曾對父母說,自己非常想考全市最好的幾所中學。可平時聽大人們說,擇校費就要“10萬元”。在這封遺書中,最刺痛人心的正是“我死了可以幫您節約10萬元”、“我是個差生”(開頭提到,結尾又強調一遍)等字眼。一個懵懂無知的小學生,就有了“學習成績不好即差生”、“上不了好初中即失敗”的心理!
不難看出,秀秀之所以選擇這條不歸路,主要是覺得自己成績差對不起父母;想上好學校,可是家裏又掏不出錢,所以感到絕望。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就這樣被摧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