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滅亡有多種原因,除了從政治、軍事、瘟疫或氣候變化等角度去考察外,從經濟角度看,則是經濟高度繁榮後應對經濟危機失策造成的。
明朝初期,朱元璋頒布了兩大經濟政策,一是禁止金銀作為貨幣使用,二是嚴格實行海禁。禁止使用金銀、隻能用紙鈔,主要是為了控製民間經濟,同時也因當時政府金銀儲存不足;實行海禁的目的,則主要是打擊走私和海盜。但顯而易見,這兩條禁令都不合事宜,所以最終不得不廢除。
首先是因為政府不斷打仗,開支太大,所以隻好不斷發行貨幣,最終出現了嚴重的通貨膨脹。折算下來,1376至1413年間物價上漲83倍,1376至1436年間更是上漲1110倍。[1]沒辦法,政府隻好回過頭來重新用白銀做交易。其次是1542年葡萄牙人航海中發現通往中國的海路,沿海地區走私日益嚴重,於是不得不在1567年宣布廢除實行了200多年的海禁。
這兩條規矩廢除後,明朝的經濟尤其是對外貿易出現高度繁榮。幾十年間由於存在著大量的貿易順差,流入中國的白銀多達3.3億兩,極大地帶動了江南地區的經濟繁榮。也正是如此,張居正的一條鞭法稅收改革才能取得成功,因為這時候社會上可以用白銀來納稅了,政府收到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銀子”。
具體數據是,“隆慶開關”[2]前明朝的財政收入還非常有限,嘉靖年間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隻有200多萬兩白銀,嘉靖37年(1558年)甚至隻有可憐的7萬兩;而到萬曆中期,則一般都超過400萬兩。
從某種意義上說,隆慶開關與1978年我國開始實行的改革開放情形差不多,同樣是通過大量出口導致貿易順差急劇增加,貨幣大量湧入,經濟空前繁榮,財政收入空前擴張。
但這樣的好日子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很快就發生了經濟危機。具體是,1620至1660年間歐洲爆發貿易危機,以西班牙為中心的世界貿易體係遭到沉重打擊,從而導致停泊在菲律賓港口馬尼拉的中國商船數量驟減,阻斷了這一南美洲流向中國的主要白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