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蕭乾的所有社評中,體現其自由主義思想的約占三分之一強,有些單從題目就能看出來,如《泛論民主與自由》、《論政治與暗殺》、《慨歎人權會議》、《我們要發掘偉大的政治家》、《國際潮流與自由》、《民主政治怎樣軌道化?》、《吾家有個夜哭郎》、《自由從自家做起》、《自由主義者的信念》、《政黨·和平·填土工作——論自由主義者的時代使命》等。要研究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思想史,這些絕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思想史料。
《泛論民主與自由》幾乎成了蕭乾的民主宣言,他把自由與民主比成車的雙輪,相輔相成。自由與法治是民主政治的根本。一個民主法治的政府,執行依照人民意誌製定的法律,政權不能超越法律,對人民的自由權利不能加以法外的幹涉,人民守法,政府也得守法。如果政府為一時便宜行事,施行臨進法令,剝奪人民合法的行動言論以及最基本的人身自由,很容易使人民感覺法律與人民的利益分離,而認為它是政府方便行事的工具。他在1947年1月寫成的特寫《冷眼看台灣》裏,把這種自由歸納為指摘統治者的自由。思想的自由。發表的自由。憲法所允許的自由。《民主政治怎樣軌道化?》闡明民主政治要上軌道,黨與國必須截然分開,大官吏也不能利用職權圖謀私利。
《論政治與暗殺》的副題是民主傳統比民主製度更重要。也就是說,民主製度真正實施的前提必須是在民主傳統的真正建立。法治是民主的基礎,而法治的先決條件,是官吏和人民都能守法、明法、行法。官吏必須在法治的基礎上尊重人民,保障人民權利,處處為人民著想,人民也要有為自己的權利、利益依法奮爭的勇氣,這才是國家通往民主與法治的坦途。但法治傘下的人治,會使法治成為泡影。蕭乾在另一篇題為《建設與破壞》的社評中再次重申,任何民主主張,最終都該是為了人民,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然而,蕭乾又在《人道與人權》和《慨歎人權會議》裏道出了內心深層的痛苦,他感到不僅中國談不到人權,沒有人權基礎,而且現在沒有一個國家的人民能夠完全獲得自由、平等以及一切基本權利。